杨林和王燕拍摄婚纱照外景后,搭乘摄影公司的车辆返回时发生车祸,导致二人面部受伤。事后,二人将婚纱摄影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兰州中院获悉,经法庭调解,杨林、王燕与摄影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婚纱摄影公司一次性付给二人约1.5万元费用。
花6000元去外地拍摄
2008年,打算在当年国庆节结婚的杨林和王燕,为拍一套与众不同的婚纱照而煞费苦心。终于,二人在兰州龙龙摄影有限公司选中了一组能去冶力关拍摄外景婚纱的浪漫套系,价格为6000余元。之后,杨林、王燕与兰州龙龙摄影有限公司签订了拍摄合同。2008年8月1日,杨林、王燕按照摄影公司的安排,乘坐摄影公司的车,跟随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前往冶力关外景地拍摄婚纱照。
返回途中遇车祸致残疾
一天的拍摄结束后,他们搭乘摄影公司的车辆返回。谁知,当车辆行驶至兰临高速公路临洮境内时,发生了车祸,杨林和王燕的头重重撞在了玻璃上,当场昏了过去。等到杨林和王燕都醒过来时,他们已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二人的脸部均被破碎的车窗玻璃不同程度地划伤。事后,经交警部门事故鉴定,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在兰州龙龙摄影有限公司的车辆上。2008年11月,经司法鉴定中心伤残鉴定,杨林、王燕的伤情均构成10级伤残。
法庭调解摄影公司支付1.5万元
拍婚纱照本来是一件浪漫的事,却让杨林和王燕感到有点晦气,并且二人的脸上还都留下疤痕构成10级伤残,同时二人的婚礼也未能如期举行。随后,因此次事故致使生活和工作中受到一定影响的杨林、王燕,为了给自己维权,一纸诉状将兰州龙龙摄影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索赔6万余元的赔偿。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二审法院调解,摄影公司与杨林、王燕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兰州龙龙摄影有限公司一次性向杨林、王燕退还照相费6050元,支付鉴定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9200余元,合计支付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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