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老板张某邀请员工王某7个月大的女儿为自己的影楼拍摄宣传照片,王某辞职时提出撤下该照片,张某让王某以购买方式买下这些照片,因此起纠纷。昨日下午,记者对该影楼进行了采访。
据王某介绍,他们夫妇都在该影楼上班。在影楼开张前,影楼老板张某邀请其女儿为自己的影楼拍摄广告宣传照。王某夫妇认为这既能帮朋友又能帮助影楼招揽生意,便同意张某给女儿拍摄宣传照。可王某夫妇在影楼上班期间,张某并没有兑现当初承诺的每月1000元工资待遇。无奈之下的王先生夫妇决定辞职。19日,辞职后的王某夫妇向张某提出撤下女儿的广告宣传照时,遭到拒绝。
昨日下午16时30分许,记者来到了位于华海路的“芝麻开门”阿里巴巴儿童专业摄影影楼,见到了王某女儿为该影楼拍摄的广告宣传册两本。而当省内某电视台记者出示采访证准备进行采访时,影楼老板张某却将记者赶出门外,称记者的采访证是假的。当工商人员出面协调时,记者才得以正常采访。
随后,记者咨询刘洋律师后了解到,按照王某介绍的情况,这件原本很小的事情却涉及到了肖像权、合同权和财产权。据律师介绍,如果当时张某与王某达成了口头协议,承诺支付给王某每月1000元的工资,就已形成合同关系。王某介绍,在工作的两个月中,张某只支付了他夫妇两人500元和800元的工资,如果是这样,张某就已经属于违约,两人的合同关系终止,肖像权也随之终止,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撤掉或者归还其女儿为影楼拍摄的宣传照及其底片,否则王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