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某夫妇诉称:2004年12月在北京宽地摄影工作室拍摄了婚纱照,随后发现该影楼未经允许,擅自将摄影的婚纱照上载到其网站,作为商业广告图片使用,并且悬挂在影楼内进行宣传使用。
在影楼的网站上,刘某夫妇发现照片上还标注了姓名和摄影价格。对于影楼这一系列商盈利行为,对刘某夫妇造成很大影响。故刘某夫妇要求影楼立即停止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删除网上照片,停止在影楼内擅自宣传照片,并在网上公开赔礼道歉,理赔损失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21000元人民币。据刘某夫妇诉称:2004年12月在北京宽地摄影工作室拍摄了婚纱照,随后发现该影楼未经允许,擅自将摄影的婚纱照上载到其网站,作为商业广告图片使用,并且悬挂在影楼内进行宣传使用。
在影楼的网站上,刘某夫妇发现照片上还标注了姓名和摄影价格。对于影楼这一系列商盈利行为,对刘某夫妇造成很大影响。故刘某夫妇要求影楼立即停止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删除网上照片,停止在影楼内擅自宣传照片,并在网上公开赔礼道歉,理赔损失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2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