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色彩鲜艳的数码照片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它也逐渐取代传统胶片,成为荔城许多影楼、相馆的经营主项目。但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新兴的数码照相业在行业规则、价格标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自己的照片不能拷贝
10月23日,在阳光超市工作的林先生到胜利路某照相馆拍证件照。拍完照后,林先生拿出自己的U盘要拷走照片存底,但照片馆的服务员却说,在该店拍摄的数码照片,只能拿走照片不能拷盘,否则要多交10元钱,林先生只好放弃了拷盘的打算。两天过后,林先生的同事去该照相馆拍照时发现,林先生的照片被存放在该影楼电脑上的一个“样板图片库”内供顾客浏览。林先生听说后立即找到该照相馆交涉,认为他们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而照片馆的老板却辩解说:“我们又没将你的照片洗出来,只是作为‘样品照’让顾客看看效果,怎能算侵权?”
》》价格定位缺乏准则
前几天,在梅峰小学工作的黄老师和王老师分别到两家影楼拍摄6寸数码艺术照片。结果黄老师冲印的照片是18张30元,而王老师冲印的价格为10张25元。上班时两人一比较,王老师觉得自己被多收了钱,于是返回影楼讨说法。影楼的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说,他们采用的日本富士数码冲印机,冲晒出来的相片色彩更鲜艳逼真,所以收费高了点。
记者为此走访了市区多家数码彩扩店和影楼后,发现数码照相的冲印价格差异很大,比如5寸的照片,各店价格从每张0.8元到3元不等,而刻录成光盘后价格更是涨得离谱:80元、188元……各个“吉利”的价码让人实在找不着北。
》》 法律不健全导致缺陷
记者从莆田市消协了解到,近年来,有关数码相业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但处理起来却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思阳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认为,数码照相属于新事物,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行业规范,照相馆私拍或以广告性营利为目的,存储顾客数码资料的行为肯定就属侵权,但如果只是作为效果样板的话,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约束规定,是否涉嫌侵权很难认定。莆田市物价局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目前莆田市多数影楼和照相馆均属自主经营,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好统一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数码照相行业要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出台有关法规,对行业准入、行为规则、违规处罚等制定细致合理的法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