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婚纱模特状告影楼,二审近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庭上,两模特称,当时双方说好只是试镜,如果拍的效果好,就另约时间拍摄,同时签订有关婚纱照的用途、使用费给付的协议。两位模特还提出,拍摄前,双方约好是拍婚纱照,而拍摄当天,拍摄方竟把她们送到中港珠宝中心,佩戴珠宝拍照,并且拍摄的照片均为半身照,根本不像是在展示婚纱,倒像是为了展示珠宝。
婚纱摄影部则称双方已谈好并支付了相关费用,且耗费大量精力给模特拍照片,其商业目的是不言自明的,两位模特所说的“试镜”,根本是无稽之谈。法庭将在合
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