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数码照片冲印纠纷无法可依,有关部门对此作出了回应。前天,记者从青岛市摄影协会了解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原有《摄影业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要求》做出修改,明确规定了数码冲印的操作要求、责任界定及损失赔偿。
据市摄影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修改后的《服务质量要求》基本能够解决目前数码冲印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这是我市第一个关于数码冲印服务质量标准。
两周前,一位男顾客带着三个记忆卡到科达彩扩冲洗数码照片,当记忆卡的内容经读卡器显示到电脑显示屏时,其中一个卡显示无内容记录,于是顾客和店家就此产生了纠纷。店家认为,我们已经跟顾客提前声明了在数码冲印前,先做好照片的备份,否则因此出现问题不承担责任。而顾客则称,记忆卡中有44张照片,是店里机器有毛病导致照片丢失,而店家的声明是为逃避责任单方面做出的,没有法律依据。最后,在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店家给予了顾客五倍冲印价格二百多元的赔偿。青岛科达彩扩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伟说,如果这一纠纷发生在现在,按照《服务质量要求》规定,我们就不必为此事承担经济赔偿了。
张伟表示,《摄影业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要求》的修改使数码冲印纠纷有章可循,今后再遇到此类纠纷,店家和顾客都将有解决的依据。他还建议市摄影协会组织各会员单位《服务质量要求》“上墙”,将要求内容公示给顾客,便于遇到纠纷时店家与顾客的沟通。(刘兰星)《摄影业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要求》新增内容
数码照片扩印前,经营者应提醒顾客将照片资料进行备份。
在使用数码相机拍摄过程中,因经营者操作不当造成拍照质量问题,由经营者负责给予赔偿。需重拍的,由经营者按原拍照套系内容重拍,并按实收金额的5%给予赔偿;消费者不愿重新拍摄的,经营者按拍照实收金额退款,并按实收金额的2%给予赔偿。
扩印设备读取存储显示正常,但因经营者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照片资料损失,按损坏照片张数价格的5倍给予赔偿。扩印设备无法读取照片,并因此而产生的问题,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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