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个人写真就是为了珍藏纪念的,在我看来是很私密的东西,可影楼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又私自制作了一本专辑当作宣传样片,太气人了!”合肥市民小吴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家住人民路的小吴今年22岁,表演专业的她走到哪里都引人注目。近日,小吴的一位朋友打电话询问,“影楼用你的照片做宣传给了多少钱?”这句话让小吴有些摸不着头脑,询问下才得知,朋友在长山路一家影楼咨询时恰巧看到了商家把小吴拍摄的写真专辑当作样片展示给其他顾客看,所以才有此疑问。
小吴表示,她今年5月份确实在该影楼拍摄了一套个人写真,照片出来后商家觉得小吴拍得还不错,曾提出过要将照片摆在店里当宣传样片的要求,但小吴觉得有些照片过于暴露,涉及个人隐私便婉拒了。谁知商家还是将自己的照片公开宣传,小吴感到很气愤,8月19日,小吴来到该影楼,要求商家归还所有底片并道歉。
对此,安徽华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该商家在未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其照片以经营为目的进行公开宣传,已经侵犯了其个人肖像权,小吴有权要求该影楼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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