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管理规则:
一、以下情形者予以警告(罚款5——30)元
1 、上班前未按要求化妆,或上班时间当众化妆;
2 、上班时间未穿高跟鞋,未戴工牌,未穿工衣,没按要求穿着工衣者;
3 、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4 、开“早会”未按时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 、轮到门市迎宾,但未及时值班或未告知下一位门市值班;
6 、迎宾人员值班时接电话或与旁人交头接耳、站姿不标准者;
7、门市接单不跟客人递名片、自我介绍、再道出客人的称呼者;
8、接待拍照的没做到一手交一手、自我介绍者;
9、客人在拍照过程中门市闲着没去探班问候(倒咖啡、水、点餐);
10、在大堂坐姿不端正、托腮、趴在桌面上 ;
11、休假未将职务交代妥当,影响现场工作秩序者;
12 、工作不认真;不努力;屡教不改者;
13 、初次不服从上司安排;情节轻微者;
14、门市人员在定单时未说明有化妆费用及其细节而导致客怨者;
15 、接了来电,未把内容记录在预约表上或未交代清楚导致客怨者;
16、工作场所大声喧哗或污言秽语者;
17、 利用公司电话私人聊天,叫私人外买,或用私人电话当众聊私事;
18、服务态度欠佳,情节轻微者;
二、以下情形者,予以记小过(罚款30——60)元
1 、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之命,另无正当理由而不能按时完成导致后果严重者;
2、 投机取巧,损公服私,非法牟取私人利益者(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3、 对同事恶意攻击,诽谤蓄意制造事端者;
4、 不请假外出,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更换工作制服者;早退者;
6 、未经许可,无故不参加公司会议者;
7 、遗失工牌、发圈、工作服者(按价赔偿)
8 、未检查客人的件确定合格,就让客人看,而造成公司声誉受损者;
9、 服务态度欠佳,警告后再犯者;
三、以下情形者,予以记大过(罚款60——100元)
1 、未经上级同意签名,私自赠送礼品给客人者;
2 、泄露公司业务,财务技术上的机密及其他内部资料而使公司利益受损者;
3、 私自撕毁公司通知者;
4、 服务态度欠佳,顾客检举投诉,经检查情况属实者;
5、 违章操作,致使公司严重受损者;
6 、未经同意,私拉电源作私人用途者;
7、 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顾客补拍、退款、投诉现象等(按情节严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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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相片漏做,重做,底片丢失,混装或未按规定时间交出成品,延误客人取相时间等行为所造成损失者,按损失金额的30%赔偿外;
9 、服务态度欠佳,警告后再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