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刚拍完孕妇写真没多久,就发现自己的照片赫然出现在影楼的网站上,成为影楼的宣传广告,椒江的王小姐为此很恼火。
不久前,王小姐在椒江解放南路某影楼拍摄了一套孕妇写真。该影楼在未经过王小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写真照公布在影楼的网站上,作为吸引客源的宣传广告用。王小姐发现后,于第一时间内联系影楼,要求影楼删除网上的照片并不得再使用,同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当时影楼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有些不妥,经协商,同意撤下照片并赔偿王小姐5000元。可后来影楼却反悔上述的约定,拒不履行。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小姐就向12315申诉举报中心求助,希望此事能得到解决。
椒江12315工作人员在调查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认为影楼的上述行为实际上是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故对影楼的侵权行为,王小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侵犯肖像权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12315工作人员建议王小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椒江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委托影楼拍写真时要保护自身的肖像权,注意以下三点事项:
一是选正规店。挑选当地有一定知名度或口碑较好的正规的影楼拍摄,进入影楼时注意查看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二是签约谨慎。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条款,对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向影楼询问清楚,对底片、肖像权的使用归属要详细约定。
三是保留单据。单据填写要详尽,写清拍摄内容、注意事项、特殊约定,同时要有双方的有效签字或盖章等,利于产生纠纷可作为凭证使用。消费过程如有纠纷,及时向12315指挥中心或有关部门申诉举报,及时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