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文联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摄影界最高个人成就奖——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今起接受全国广大摄影人申报参评。截止日期:2012年4月6日
中国摄影金像奖是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摄影艺术最高奖项。金像奖与中国电影金鸡奖、电视金鹰奖、戏剧梅花奖等项并列,是中国文学艺术界12个艺术门类最高奖项之一。自1989年举办第一届金像奖以来,已经评出了8届,共有319位摄影家、理论家获此殊荣。
为了更好地完善申报细则,本届金像奖在出台征稿启事前,历时近一年的时间,多方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并在多个方面进行了符合摄影界发展实际的、严谨而科学的改革,以更好地表彰和奖励在繁荣发展摄影事业中取得突出业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理论评论家、图片编辑家和出版社等,对于“出作品、出理论、出人才”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便于广大的摄影家更好、更明了地理解新一届的金像奖参评规则,本网特总结了本届金像奖与往届申报细则的变与不变:
九变:
1.图片编辑奖在报刊图片编辑类、网络图片编辑类之外,新增“展览图片编辑类”分项。
2.明确了理论评论奖理论类包括“技术理论”。
3.奖励数额明显减少,全部获奖名额将不超过34人,在增加获奖难度的同时,凸显了金像奖的荣誉和地位。
4.创作奖提交作品首次明确要求单幅作品和专题分别提交。
5.提交纸质单幅作品15幅、纸质专题摄影作品一组(4—12幅),此举有助于更加科学地评判申报者的整体实力和水准。
6.图片编辑奖的编辑工作成果的要求由以往的3件提升为10件。
7.申报推荐渠道做了进一步扩大,具体为:
(1)中直推荐单位的范围从上届的“中直系统新闻宣传单位”扩大到“中直系统各单位”。
(2)推荐人的范围从上届的中国摄协理事扩大到中国摄协理事和中国摄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3)终身成就奖统一由金像奖组委会推荐。
8.针对可能发生的著作权和纪录类作品真实性等问题,本届金像奖申报启事明确规定“申报人提交的作品须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纪录类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9.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如存在著作权问题、违背纪录摄影原则,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组委会将取消其申报或获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评选完成后,组委会将统一向拟获奖者调取申报作品的原始数据文件(原始数字文件或一次拍摄完成的反转片、底片),未按期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三不变:
1.奖项设置不变:依旧分为创作奖、理论评论奖、图片编辑奖、图书奖和终身成就奖等五个子项。
2.评选要求不变:中国摄影金像奖要求申报人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中国摄影事业繁荣发展。
3.申报程序不变:申报人只能选报一个子项中的一个分项。曾获过金像奖者可以继续申报,但参加同一子项评选,必须提交上次获奖之后的新作品、新业绩。金像奖的申报人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表》(点击下载),并按规定准备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对拟获奖者的相关申报材料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进行公示。最终的获奖者将受邀参加在第九届中国摄影艺术节期间举办的隆重的颁奖典礼,获颁奖杯和荣誉证书。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