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通过摄影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展现红海滩湿地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生态建设成就,挖掘盘锦的旅游资源,助力旅游产业升级,提升红海滩湿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与盘锦市委宣传部、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联合举办本次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盘锦市委宣传部、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信息资源部、辽宁省摄影家协会、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盘锦红海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群、盘锦红海滩网、中国大辽河摄影网、盘锦市摄影家协会、盘锦摄影网
官方网站: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
征集主题
分春、夏、秋、冬四类主题,**征集反映盘锦红海滩湿地四季风光风情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500元。
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盘锦红海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鼓励近年拍摄的作品);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及中国·盘锦国际湿地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盘锦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辽河醉美湿地景区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 在后期处理中,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对画面可适度剪裁;彩色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5.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图像鉴别、相关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相机拍摄的原始数据文件或胶片相机拍摄的胶片原件的高精度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6.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影像中国网将刊登入展作品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 对于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可在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影像国际网(www.photoint.net)“世界红色海岸线”盘锦红海滩全国摄影大展专区中注册投稿,或者直接登录新浪爱拍参展投稿平台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331/,按照上传要求上传作品,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单张照片长边需调整为1000像素以上,总大小不超过5M,上传时需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2、邮箱投稿:作者可将作品打包发送到邮箱photomail2016@sina.com。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600px,总大小不超过5M,组照需标注。请注意一定要在作品名称处标注#盘锦红海滩摄影大展+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无信息或者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提示:作者不得重复投稿,作品格式和大小需符合投稿平台需求。
投稿联系人:周玉敏、刘雪峰
投稿咨询电话:010—65598095
优惠政策
1、征稿期间,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赴盘锦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摄影创作,凭本人**身份证件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原件可直接进入景区、免景区门票(盘锦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辽河醉美湿地景区),并可有一辆7座以下车辆随行。
2、其他摄影人可提前办理景区准入证,办理费用为300元/人,持有准入证者可无限次免票入园拍摄,该证***本人在征稿期间内**。办理准入证需提供持证者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姓名、现住址、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3、未办理景区准入证的摄影人可组团采风(必须5人以上),且需要通过电话提前1天预约,可享受景区团队门票价格。
4、请注意:上述优惠及接待政策,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暂停执行。
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景区联系人:李春花15241720808
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咨询电话: 0427-698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