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成都工作过几年的何先生从海口回来,想去顺城大街的维纳斯婚纱摄影讨回自己的婚纱订金:大约3年前,他和前女友在这家摄影机构定了婚纱照,但现在两人已分手,何先生想要回当时订婚纱照的1699元订金。
在经过多次协商后,影楼称愿将婚纱摄影的有效期延长至10年,或者退给何先生1000元钱,被何先生拒绝。前日,封面新闻记者和何先生一同来到影楼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何先生同意对方退回1000元的解决方案。
意外:情侣订了婚纱照后分手
何先生几年前和前女友都在成都工作,感情还不错。2017年2月,两人一起去逛婚博会,看上了这家婚纱摄影机构。何先生和前女友订了造型5套、价值4699的婚纱照,并支付了1699元的订金,“也没想到以后会分手之类的,结果现在确实分手了,拍不成了。”
订了婚纱照后,何先生和前女友一直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去拍照。期间,婚纱影楼的工作人员也通过电话询问过两人,有没有空去把婚纱拍了,都被婉拒。“她接的电话,那个时候感情已经淡了,她就说没时间,暂时不拍。”拖着拖着,婚纱照终究没拍,2017年,何先生离开成都去海口工作,两人也于今年年初分手。
近日,何先生出差来到成都,打算找影楼要回当年的1699元订金。封面新闻记者和何先生在顺城大街见面,他明确表示,拍不成婚纱照自己也有一定责任。“我也没说1699元全部退,但当时有个销售给我说的是如果不拍了只用给百分之十的手续费。”按照何先生的说法,他应该只承担169.9元的损失,但这样的想法,影楼也表示不接受。
协商:影楼承诺可延期10年或退1000元
封面新闻记者和何先生一同来到影楼协商,一位客服人员称,当时负责接待何先生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对于当时是否承诺过“只用给百分之十手续费”的说法无从求证,何先生表示销售人员的确系口头承诺,并没有书面的协议。
他称,自己就是听信了销售人员的说法,才交了钱订婚纱照。但影楼出示的合同显示,上面明确规定了:预约订金一概不予退还,合同上有何先生前女友的签字。影楼客服告诉记者,他们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考虑到何先生和女友已经分手,婚纱照目前暂时拍不了的情况,同意将婚纱照的年限延期至10年。“因为这个不是因为我们影楼的原因违约,是客户单方面违约。”
对于这个方案,何先生表示不接受,“我都30岁了,以前喜欢这些浪漫的东西,以后哪个还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婚纱照,以后说不定都不拍了。”客服表示,也可以通过修改照片类型的方式将婚纱照改成全家福,或将订单转让给别人,都被何先生拒绝,双方僵持不下。他认定,销售人员当时给出的承诺是只用负担百分之十,他没责任承担额外的损失;客服再次给出方案,即退给何先生1000元,*终,何先生接受了这个方案表示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