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私自将顾客婚纱照当样片
侵犯肖像权
9月初,淇滨区福田一区居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和妻子的婚纱照被淇滨区淮河路上一家影楼私自用作样片供其他顾客参考。当时经记者调解,该影楼一名李经理承诺,将删除样片,并向张先生夫妻赔礼道歉。但11月7日,张先生称他发现对方仍在使用他和妻子的婚纱照当作样片,这令张先生十分恼火。
11月7日,记者随张先生来到该影楼。据该影楼的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之前向张先生承诺的李经理已经辞职,他并不知晓此事。据李先生称,他们只是在电脑上将张先生的婚纱照进行展示,并未用这些照片谋利,因此算不上侵权。
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直艳军表示,该影楼将顾客的照片用作样品进行展出,属于谋利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这些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因此,该影楼应该停止侵权,并根据客户要求删除照片。如果影楼执意不肯删除照片,张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随后,双方经过沟通,影楼的工作人员在张先生的见证下删除了这组婚纱照和底片,并承诺不再使用张先生和妻子的照片作为样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