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一组精美、漂亮的婚纱照是很多新人*期待的事情,可准新娘赵小姐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她通过“微信反映,因为她对影楼拍出的照片不满意,要求退款却遭拒绝。眼看婚期将至,她犯了愁。记者今天 (7.17)对此进行了采访。
准新娘:成片妆容差人显胖 很不满摄影水平
赵小姐告诉记者,今年5月,她与男友在平江万达广场里的一家婚纱摄影机构签订协议,订购了一套婚纱照拍摄服务,并支付了 3699 元费用。7月初,他们抽空拍完了照片。一周后,赵小姐和男友前往影楼挑选拍好的照片,可是一看到照片,她感到十分失望。“我觉得成片里我的妆容很差,人比平时显得胖,拍摄角度也选的不好。专业的单反照相机拍出来的效果还不如手机。这种摄影水平我很不满意。”
赵小姐说,当时签订拍摄协议时,影楼方面工作人员说曾表示不满意可以退款,于是提出退款要求。但是影楼表示可以重拍,但无法退款。“我对影楼摄影师的水平已经产生怀疑,重拍已没有意义。只希望影楼全额退款。”
影楼:一直按协议服务 顾客实在不满可退1000元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这家名为“巴黎米兰高端婚纱摄影会馆”的摄影机构。店长乐女士告诉记者,店里为赵小姐及其男友提供的是“ 一对一 ” 服务,摄影团队和化妆师冒着酷暑拍摄,前后花了不少精力。“赵小姐的照片,其实拍得都挺好看的,而且图片可以通过PS后期编辑达到更好的效果。没想到她就是看不中。”乐女士指着电脑里的原片无奈地说。
乐女士说,影楼一直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在服务的,赵小姐对照片不满意,我们也会派摄影团队重新免费为她拍摄,并且此前拍的原片可以全部赠送给她。“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我很理解赵小姐的心情,所以协商时我们尽力让步。如赵小姐实在不愿意重拍,在扣除化妆、拍摄等费用,影楼可以退还她部分费用1000元。”
然而,经过几次协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
消保委:纠纷涉及个人审美观判断 照片效果很难有**客观的判断
苏州市消保委调解员朱佳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拍摄婚纱照是一种个性化服务,初步了解下来,该纠纷涉及个人审美判断,照片效果很难有**客观的把握和判断,除非拍出的照片确实存在严重瑕疵或失真。“目前,影楼提出的重拍等方案还是比较合理的,建议双方还是以协商为主。”
朱佳斌同时表示,赵小姐提到影楼曾有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的承诺,但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力。双方属于服务合同关系,合同是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的重要武器,消费者应在支付费用之前要求签署合同,并在合同里明确规定权利义务及违约赔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