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轨、茅草屋、瀑布、湖水和野鸭……据说将府公园内的环境优美,一步一景,拍照者因此众多。网友爆料的是公园拒绝反光板入内,记者求证的结论是,公园拒绝拍摄婚纱照、写真等行为。这些拍摄行为基本由影楼操刀,可见公园真正想拒绝是商业摄影。这些年,公园到底该不该拒绝商业摄影,一直都是公众争论的焦点,各大公园的规定也各不相同,管理部门对此并无统一规定。随着争议与纠纷越来越多,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审视这个问题。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自己拿着反光板想进入北京朝阳区将府公园拍照,不料被保安阻拦。将府公园保安证实,不允许带反光板进园。公园游客服务中心解释,出于维护公园环境的考虑,规定禁拍婚纱照、写真等。记者了解到,北京各公园对拍摄写真、婚纱照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收取一定费用,有的直接拒之门外。
公园到底该不该拒绝商业摄影?有不少声音认为,市民利用公园的优美环境拍摄婚纱照、写真等,不应该受到限制,因为公园属于公益性质的公共资源,本应由市民共有共享,本应面向全体市民开放,供市民休闲娱乐。基于此,无论是手拿单反相机拍照的市民,还是拿着反光板拍摄婚纱照、写真的市民,都应该一律平等。公园反而可将拍摄婚纱、写真,看成宣传的大好机会,这种观点是站在市民的角度考虑问题,看起似乎并没有不妥之处。
“横看成岭侧成峰”,若从提供婚纱照、写真服务的影楼角度看待此事,还会觉得不该限制其入内吗?正因不少公园花红柳绿、流水潺潺或古色古香,许多影楼大有将公园当成私家花园、露天摄影棚的架式,不仅使用免费的美景为自己挣钱,而且不怎么注意保护公园环境,一群人踩踏绿地、惊扰动物、影响他人。破坏环境后,公园又无行政处罚权,往往不能要求影楼对被破坏的环境予以赔偿。因此,公园禁止商业摄影入内,也是管理的需要。
当然,一味地禁止,打压市民的拍照需求,并不是***科学的管理方式。对商业摄影进公园不妨实行收费制。但其前提,一是要严格区分是个人拍摄婚纱照、写真,还是影楼拍摄。前者只要没破坏环境,公园就应将之等同于普通游客,不再多收费;若影楼拍摄,则属于经营行为,公园应收取一定的场地费、资源管理费。二是要依据拍摄时间、公园等级等指标,明确商业摄影进公园的收费标准,这个标准宜就低不就高,以体现公园的公益属性。
***关键的是,管理、物价等部门当出台统一规定,对商业摄影入公园的收费制予以行政许可,同时予以约束规范,诸如比如规定拍照时段,限制人员组数,明确收费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及时进入国库,而非揣入公园自己的腰包,对费用的去向要及时向公众公开,不能成为糊涂账……以防止公园利用管理权,将牟取部门利益的行为扩大化,让公共服务出现变味。如此一来,公园能否拍婚纱照、写真,不会再是一个棘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