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河北邢台的刘女士与丈夫来到三亚洛莎影像拍摄婚纱照,事后却发现自己的婚纱照被上传到网上,遂找到三亚洛莎影像,希望将照片删除并进行道歉赔偿。但刘女士和婚纱店交涉未果。
婚纱店把刘女士的婚纱照上传到网上。该图为涉事的网络截图。
刘女士:自己不知情,婚纱照被用来做宣传
刘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1月,她与丈夫准备拍摄婚纱照,选中了三亚洛莎影像,在付完首付款后,夫妻俩于去年11月11日来到三亚拍摄。
“我们在这家婚纱店一共消费了6588元,拍摄完后,我和丈夫就返回河北邢台,随后陆续收到了这家婚纱店给我们寄来的婚纱照。”刘女士说,上个星期,她的一位好朋友也想拍摄婚纱照,便在某结婚筹备***平台上浏览了多个婚摄摄影店在该平台上开设的店铺,这位朋友在浏览“三亚洛莎影像”店铺时,在其评价区内发现了刘女士的婚纱照。
“我的婚纱照被传到网上进行广告宣传,严重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刘女士说,得知此事后,她找到了婚纱店进行交涉。婚纱店承认未在她同意的情况下将婚纱照上传到网上,但婚纱店只肯赔付她两个相框。刘女士说,她希望三亚洛莎影像尽快将照片从网上撤下,进行公开道歉,还要赔偿她。
4月11日上午,刘女士将提前保存好的两张截图发给了记者。记者注意到,评论区内上传照片的时间是2017年1月20日和3月14日,所用的网名分别为“火”和“夏花冬雪”,并配有文字说明。
11日上午,记者找到了三亚洛莎影像在网络平台上的店铺,发现刘女士所说的两条评论内容依然存在。
涉事的婚纱店。
洛莎影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为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三亚洛莎影像了解情况。“我承认没经过顾客同意就把婚纱照放上去,但我们并不是把照片卖给别人做商业宣传,我们只是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的店铺内做宣传,主要目的只是展示我的产品,没有其他的目的。”三亚洛莎影像一赵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得知此事后,他们一直在和刘女士协商,也和第三方平台协商将刘女士的婚纱照删除,但刘女士称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了,要他们全额退还之前所花的费用作为赔偿,对此,他们无法满足。
赵姓负责人说,如果刘女士认为他们婚纱店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记者了解到,辖区工商所已经介入协调此事,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11日下午6时许,记者再次浏览涉及刘女士婚纱照的网络平台,发现刘女士的婚纱照已经被撤下。
对于如何判定侵犯肖像权,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亮解释,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等,应当认定为侵犯***的行为。如果刘女士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