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一照相馆老板为了牟利,伙同他人给客户伪造假毕业证,没想到很快就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庄某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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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揭西的中年男子庄某在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开了一家数码照相馆。经营期间,一名男子(另案处理)找上门,称他可以伪造印章及证件。庄某为了从中分成牟利,就同意在照相馆为该男子宣传“业务”。
2015年11月6日17时许,公安机关在庄某的数码照相馆内发现7枚公章的样板和3本毕业证,后将庄某抓获,并当场扣押了伪造的毕业证及公章。庄某供述,就在前一天中午,有3名陌生男子找到他,称需要假毕业证3本以便进工厂工作。庄某答应了,谈好每本价钱为100元。随后,庄某与上述做假证的男子联系,让他为客户伪造了3本毕业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庄某为牟利而伪造高等院校学历证书,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但鉴于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视其具体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