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暑期工却不给工钱,福建省晋江市的大学生小文(化名)回家后把事情告诉了父亲,父亲气不过,找到小文打工的婚纱影楼,他被告知,女儿没有谈成单子,就没有工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8月3日,记者找到了这家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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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大学生小文(化名)到青阳一家影楼做暑假工。报到后,她和其他多名暑期工一起参加了影楼组织的培训,并被安排住进附近的宾馆,4个女孩一间。开始上班后,正值影楼搞活动,小文和其他暑期工都被安排上街推销产品,包含婚纱、写真、宝宝照等影楼常见的业务。其间,影楼并未与暑期工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合同。过了试用期的小文干了几天,就想离职,但是,她和影楼索要工资,遭到拒绝。回家后,小文愤愤不平,把事情告诉了家人。
8月3日,记者来到位于青阳泉安路这家叫巴黎婚纱的影楼。主管刘先生告诉记者:“没有做成单子,就不发工资。”刘先生强调,影楼在这批暑期工上班前,就告知所有人,做成单子才有提成,并且试用期3到5天,其间不论是否谈成单子,都没有工资和提成。试用期结束后,按要求完成业务量才能获得相应底薪和提成。“没有发钱,就是她没有谈成业务。”刘先生说,今年他们总共招募了暑期工600多名,按照这种考核机制,目前仅剩下7人在影楼上班。刘先生坦言,影楼方面并未与暑期工签订合同。
当记者再次与小文联系时,她表示自己社会经验不足,现在她已回到家中,不愿再纠缠此事。试用期要不要给工资?就此,记者咨询了晋江市侨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少林。他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资标准。为此,小文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请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