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商家也没有任何的损失,凭什么扣我30%的钱款呢?”市民刘先生最近很郁闷,他在萍乡薇薇新娘婚纱摄影店(萍乡旗舰店)预定了一份婚纱摄影套餐,后因故需要退订这份产品,但商家却表示,预定的商品一概不退款,如果实在要退款,必须扣除30%的货款作为定金。
据刘先生介绍,他和相恋的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想到要去拍一套婚纱照。2014年10月27日,他来到萍乡薇薇新娘婚纱摄影店进行咨询,“薇薇新娘”的工作人员给他介绍了一份婚纱套餐。“当时我觉得这份婚纱套餐所包含的拍摄和服务内容很齐全,比较符合自己的心意,因此就毫不犹豫付了全款3800元。”但是没想到2个多月后,他和女朋友还没有来得及拍摄婚纱照就因为种种原因出现矛盾,最终结束了这份感情。无奈的刘先生只好来到“薇薇新娘”,要求退还提前交付的婚纱照费用3800元。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薇薇新娘”拒绝退款,并强调“如果非要退款,将会扣除30%的货款作为定金”。
“一张相片也没有拍,我也没有享受他们任何的服务,商家也无经济损失,我就要被无端扣除1140元!”对此,刘先生感到很气愤,他将自己的遭遇向本报进行了反映。记者因此来到萍乡薇薇新娘婚纱摄影店(萍乡旗舰店)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预定了的订单一概不退,这是行规,而且这在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上注明了。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看一下合同,工作人员表示她没有这份合同,具体情况需要向店长了解。因为店长当日休息并未在店里,第二天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店长小雪。小雪店长告诉记者,她虽然没有经手刘先生这单业务,但是她知道这件事情,关于定金不退的事项在给消费者的收据上和服务卡上都有标注。他们不建议刘先生退款,刘先生可以留到以后使用或者转给别人都可以。如果刘先生执意要退款,那就只有扣除货款的30%。
是否真有合同规范退款行为?记者再次见到了刘先生,并在刘先生那里见到了“薇薇新娘”给刘先生的收据和服务卡。记者看到上面确实标注了“预订后定金概不退还”的字样。但记者也注意到,这上面仅仅是注明定金不退,但刘先生交付的并不是定金,而是全款,“薇薇新娘”所有的文本上都没有约定多少为定金。刘先生表示,他并没有和“薇薇新娘”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收据和服务卡也并不等同于合同,而且他也没有在上面签字,上面有他的名字也是“薇薇新娘”的工作人员填写后交给他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取违约金?记者查阅了《合同法》相关规定,顾客是否要承担违约金,主要看双方是否签有书面合同或协议。如果合同或协议对违约有具体约定,那么就是谁违约谁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对此,刘先生认为,他和商家之间并未签订任何的合同或协议,也未对定金进行相关约定,商家所称30%的扣款,只是商家自己的规定,并没有法律效应,因此商家在没有受到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应全额退款。
在记者发稿时为止,通过双方多次协商,“薇薇新娘”给出了刘先生2个处理意见:一是扣除30%的货款作为定金,留作下次拍摄使用。二是直接退还全款的80%。考虑到过年急需用钱,事情这样总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刘先生只有无奈先收取了“薇薇新娘”退还的全款80%。刘先生表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处理方式,下一步他将拿起法律的武器,继续追讨被扣除的20%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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