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消协日前成功调解一起因为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婚纱摄影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1700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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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于5月12日在某婚纱影楼交了3200元的全额婚纱照款后,获赠了免费拍摄全家福一张,并预约了拍照时间。由于张先生与女友因为种种原因取消了婚约。张先生找到婚纱影楼要求退回预交的拍照款。影楼称没有退款的先例,只能推迟拍摄时间,以后再补拍。张先生与该影楼负责人进行了多次协商无果,无奈,投诉到滨海区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
潍坊市滨海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到该影楼进行调查,证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不过,该影楼解释,很多情侣付款后又反悔,便以分手等理由要求退款,但影楼的好多工作都准备就绪,如果退款影楼必然会存在损失。张先生对此表示可以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退回其余款项。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张先生支付影楼违约金500元(从预交款中扣除);赠送的免费全家福一张收回;余款1700元由影楼一次性退还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