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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在校女大学生及一些年轻女士向本报反映,自己在上海五角场地区逛街时遇到“禹蕊公司”的工作人员推荐兼职平面模特。但当她们自掏腰包并与其签约后,又被“禹蕊公司”以拍摄“模卡”为名,介绍到指定的摄影机构拍照,被要求支付化妆费、制作费、咨询费。最后,她们收到的却是一些“凑人数“的兼职活动。
签约经纪公司付钱拍照
小高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二年级。3月22日下午,她在五角场商圈下沉广场水池旁,被一名男生叫住。“他自称姓单,是禹蕊文化传媒公司的员工。他觉得我穿着和服饰品位很高,正好他们公司正在招平面模特,希望我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小高说。她跟随单某走进万达广场B座的禹蕊文化传媒公司。一位徐姓工作人员随即拿出一份合同让小高签字,并要求支付2580元,说这笔钱是公司委托一家摄影机构为其拍摄“模卡”(模特介绍卡片)和制作宣传册的费用,而公司将会为其承担另外2580元的“场地租赁费”。
小高当时表示没有这么多钱。“对方称我是学生,就为我垫付1000元,只要我付1580元就行。”小高签了字。之后,工作人员为她填写了一张“拍摄预约单”,让她第二天下午到东台路的“噢K摄影公司”拍摄。
去拍照前,小高在室友建议下没有带钱在身边。“到了那里,摄影棚的工作人员一开始热情地向我介绍拍摄过程,并要向我收取380元化妆费。听说我没带钱后,他们态度转而变得敷衍,整个拍摄过程仅花了20分钟就草草收场。”她向记者透露,在整个拍摄过程中,一名化妆师曾私下提醒她,如果任何人再问她索取费用,千万不要给。一周后,当小高去取照片时,“噢K摄影公司”一名摄影师问她收取制作费。“听说我没带钱后,就仅仅给我刻了张盘,把二十张没修过的照片给了我。”
禹蕊公司兼职仅报销车费
家住闸北的伍小姐与小高经历相仿。据伍小姐回忆,去年12月的一天,她在五角场下沉式广场被一名男子叫住,“我前一天夜里喝了很多酒,面色很差,但那位男士依然夸奖我搭配得当,有做平面模特的潜质。“
在取得伍小姐信任后,那位男子就带着伍小姐进了禹蕊公司,与其签了合同。“当时我付了4980元,禹蕊公司在合同上注明他们承担场地租赁费等另外4980元,介绍我去位于东江湾路上的瑞丽摄影公司进行拍摄。“
“在拍摄的那天,我私下里与一位摄影师聊了一下,才得知如果自己来拍这套内容,只要2000多元。”伍小姐告诉记者。
“当初签约前,禹蕊公司对我说,兼职一次会有几百元报酬。这几个月禹蕊也发了一些活动信息给我,但我看了就没兴趣。”伍小姐向记者展示了禹蕊公司的活动信息,基本都是一些电视节目的录制活动,关于报酬方面的内容为“录制结束补贴车费40元”。记者联系了5名有类似经历的兼职者,他们都表示除了极少的车贴外,几乎没有拿到过活动酬劳。
与禹蕊公司签约的另一名姓陈的学生,在付给禹蕊公司1580元后,禹蕊公司介绍她前往“米莱摄影公司”进行拍摄,被该摄影机构收取了“化妆费”、“咨询费”共计2380元。
禹蕊公司指定三家摄影店
记者调查发现,与禹蕊公司签约的消费者中,有付4980元、3980元、2580元、1580元及1000多元不等,但禹蕊公司给他们开具的“拍摄预约单”上所享受的服务都是一样的,均为拍摄三套服装,制作模卡和宣传册,只是拍摄地点不同,禹蕊公司指定的拍摄地点为瑞丽摄影、米莱摄影和噢K摄影。
禹蕊公司“拍摄预约单”上注明,“禹蕊将承担另一半的场地租赁费用”,标明费用与不同消费者所缴纳的费用持平。但是记者从不少的摄影机构处打听到,去影楼拍摄一套这样的内容并制作宣传册和模卡,花费不足千元。
日前,记者到东江湾路188创意园区的“瑞丽婚纱摄影”公司求证。相关负责人张小姐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婚纱及写真拍摄,禹蕊公司介绍的业务仅为一小部分,双方纯属合作关系,并未收取禹蕊公司任何拍摄费用和场地租赁费用。她告诉记者,禹蕊公司在“拍摄预约单”上注明的将由摄影公司为每个消费者制作的“80张模特卡、6本宣传册”的内容,瑞丽公司从未着手进行制作。
东台路上的“噢K摄影”负责人表示,禹蕊公司并未向该公司支付过费用。在楼道里,刚刚结束拍摄的马小姐透露,自己付了钱与禹蕊公司签约。“这里的工作人员一开口就向我收取化妆费用。”
记者前往米莱摄影公司求证,对方拒绝了采访。
一位摄影行业人士透露,这是业内的“潜规则”,经纪公司与摄影机构合作,将拍摄业务分包给摄影机构,摄影机构从中有弹性地收取各类费用,并向经纪公司支付回扣。记者与曾在“噢K摄影公司”兼职的化妆师张雯(化名)取得了联系,她向记者透露,“"噢K摄影"与七八家经纪公司有合作。老板每次都先把来拍照的人拉到一间小房间里谈化妆费的事情。”张雯告诉记者。“化妆费从几十到几千不等,对于那些没带钱或者不肯付化妆费的,老板就告诉摄影师敷衍了事。”张雯透露,“噢K摄影公司”的客源全由经纪公司介绍。经纪公司也不会向摄影公司支付费用,相反地,摄影公司要给予经纪公司回扣,大概在摄影公司对客户收取费用的30%左右。”
资深经纪人:“禹蕊“公司做法罕见
近日,记者来到禹蕊文化传媒公司,向公司有关人士求证。工作人员表示,向消费者收取的“委托拍摄费”及“场地租赁费”均全数支付给相关摄影机构。
随后,记者向工作人员提出,能否出具他们所说的“已向摄影机构付款”的凭据,以及能否出具合同中注明的为模特制作的80张模卡、6本宣传册,该工作人员再三推托,表示领导不在,自己无权回应。
一名资深模特经纪人向记者透露,目前业内多数经纪公司不会提前收取拍摄模卡的费用,而仅仅收取旗下签约模特参加活动的提成;而在为数不多的收取模卡费用的经纪公司中,像禹蕊公司这样动辄先收三四千的公司十分罕见。上海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默谦表示,这些消费者与禹蕊公司之间签署的合同并非劳动合同,仅仅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该合同条款中许多都是对消费者一方不利的条款,如消费者因合同显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而主张合同无效,必须自己进行举证,而这个举证及认定难度较高,从法律上追偿比较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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