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来取过相册,竟说已经领走了,简直荒唐!”近日,市民张小姐向记者反映,2011年5月初,她团购了人民路上的美时美刻婚纱摄影的写真,9月份,张小姐按照约定时间去取相册时,却被告知相册早已被别人取走。由于商家没有给客户开收据,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客户取走了相册。最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商家表示可以重新制做一份。
爆料:苦等4个月写真相册被别人取走
近日,市民张小姐向记者反映,2011年5月初,她和朋友分别花78元团购了一套人民路上美时美刻婚纱摄影的写真。当时和店主预约好时间后,便于5月底前去拍了写真。
几天后,店主将拍好的写真用电脑传给了她,“当朋友看了照片后,表示不想制作相册,我觉得还行,便挑了15张照片传给店主。”张小姐说道,之后便联系店主关于后期制作写真相册的事情,店主表示需要等50天左右才能拿到相册。
“八月初联系店主时,对方说还需要10左右才能拿到。”张小姐说道,9月19日她再次联系店主,本以为时隔这么长时间,相册应该早已经做好了,可是却被店主告知,写真相册早就被别人拿走了。
“随后我便问了一起拍写真的朋友,她说没有去拿写真相册。”张小姐说道,朋友根本就没做相册,不可能去拿她的写真的,而且身边知道自己拍写真一事的人并不多,不会被别人拿走。“由于店主没给开收据,取相册的时候说只需要报出姓名就可以,现在突然说写真被取走了,我怀疑店主根本就没有做相册,故意欺骗消费者。”张小姐说道。
摄影楼:经过协商 决定重新给其做一份
下午2点左右,记者拨打了美时美刻婚纱摄影的电话,接电话的女士称自己是影楼的负责人,当得知记者询问张小姐写真一事时,该女士表示工商部门正在店里协商此事,随后便挂断了电话。几分钟后,记者再次拨过去电话,该女士仍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她表示网上团购的写真,只要报上姓名就可以取走相册,不需要非得本人来。随后,店内工作人员就会将此客户的底片删除,张小姐的底片没在电脑中,就表明已经取走了相册了。
摄影楼有没有具体的证据来证明此事?该女士表示,网上团购的都没有给开收据,没有具体的证据。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再次联系到该女士,她表示,经过工商部门的协商,店内决定将重新给顾客做一份写真,顾客也同意了。
律师提醒:消费者应主动索要小票 以便维权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乃杰律师。刘律师表示,摄影楼给消费者所制作的写真相册,是被谁取走的,摄影楼都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因为摄影楼有义务对前来拿取写真相册的消费者进行身份的审核,如果摄影楼无法证明写真相册是被本人取走,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摄影楼来承担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如果商家不提供单据、小票等证据,消费者应该主动索要。”刘律师提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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