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婚纱影楼照相,谁想到影楼内的玻璃桌子不牢固,玻璃落下,将消费者小丹(化名)的右脚大脚趾砸骨折。影楼同意赔偿医疗费1100元外,再给予3000元的补偿,但是消费者对于影楼的赔偿不满,准备起诉该影楼。
昨日记者从消协了解到这样一起纠纷:前不久,小丹到我市一家婚纱影楼去照相,坐在一张玻璃桌子旁选照片。可谁想,就当小丹起身的时候,玻璃桌子没被固定好,一歪斜掉了下来,重重地砸在了小丹的右脚面上。当时小丹觉得右脚一阵钻心疼痛,不一会的工夫脚面就肿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影楼方赶紧带着小丹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小丹右脚的大脚趾发生了骨折,需要马上进行复位治疗。先期的治疗小丹共花费了1100元钱,这部分钱由影楼方结算。接下来就是赔偿的问题,影楼方最终同意给予消费者3000元的补偿,但遭到了小丹的拒绝。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最终小丹将影楼投诉到了市消协。
对于赔偿问题,影楼方只同意拿出3000元,而小丹则表示3000元太少,“这大脚趾骨折了,几个月都不能正常工作生活,误工费怎么算?”小丹要求影楼一次性给予2万元赔偿。由于双方谁也不肯让步,最终消协的调解陷入了僵局。消协告知小丹,如果想继续争取自己的权益,消协可以支持小丹到法院起诉,目前小丹已经准备起诉影楼。
据市消协相关人士介绍,消费者到影楼内拍照片,就与该影楼构成了消费服务法律关系,影楼应对进入该店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影楼应对小丹的损失进行相应赔偿。但是具体赔偿的金额,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最终只能走法律途径,由法院方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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