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上新人一脸甜蜜幸福的笑容,可是因为印上了影楼的名称,怎么看都像是个广告宣传照。4月5日,家住岷江里的张先生向本报打来热线,诉说自己从婚纱影楼取回照片时遇到的尴尬。
张先生说,2月中旬,他和女友在某影楼拍了一套价值3500元的婚纱照。经过近两个月的漫长等待,张先生和女友终于取回了照片,可回到家时才发现,36寸和24寸的油画框婚纱照下方,影楼方用中英文醒目地印着它们的名称。本想将相片摆放在客厅和卧室的张先生一时间没了兴致。“结婚照是属于我们的私人物品,影楼凭什么自作主张在上面印名称?”张先生说,当初拍完照进行选图片入册时,影楼工作人员从未提过要在婚纱照上印标识一事,而且合同中也没有任何有关照片印上影楼商标的内容。
看着照片上扎眼的影楼名,张先生当即前往影楼,要求去掉照片上的标识。可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去除,并辩称日后如果照片出现质量问题,影楼可以凭照片上的标志确认是他们的作品,而后进行修复;而且加上影楼名是行规,就像买的衣服上有商标一样。张先生想询问,影楼这种做法合理吗?
律师说法
对此,天津滨海律师事务所杨晶表示,与普通的商品和货物不同,结婚照是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所提供的一种个性化服务,影楼无权在这类照片上标注名称,消费者也没有义务拿照片来为影楼做广告。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由于影楼在消费者的婚纱照上印商标、标识的做法已超出消费服务合同的内容,所以影楼如在结婚照上署名,须事先告知消费者,并征得其同意。否则,影楼的做法将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财产权。遇到这种情形,消费者可以要求影楼将标识去掉、修复照片,如果没法修复,可要求影楼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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