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11.所有参赛作品的原始图像必须是由照相机拍摄的胶片或数码影像,严禁使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投稿作品以纸质平面照片的形式体现。原始图像的任何变更需属参赛本人之旨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12.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展览的相关事项中,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13. 所有来稿,展览组委会自当尽心保管,但对由于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所造成的稿件损坏或者丢失不负赔偿责任。
14.本展览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cn)、《中国摄影手机报》等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出版画册和图录。
15.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6.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或未交足参赛费的作品,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17.中国第十四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次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别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其他违规情况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奖牌(或勋条)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二、评选
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至少由11名国内外摄影专家组成。
三、奖项
1."幸福瞬间"命题
A. 彩色类
金牌奖2 授予奖牌和证书
银牌奖4 授予奖牌和证书
铜牌奖6 授予奖牌和证书
优秀奖8 授予勋条和证书
B. 黑白/单色类
金牌奖1 授予奖牌和证书
银牌奖3 授予奖牌和证书
铜牌奖5 授予奖牌和证书
优秀奖7 授予勋条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