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云透露,他在论坛组织的公开群拍活动只是部分,另外还有很多摄友约定私拍,以来自武汉的模特丹丹为例,来北京一周共8次群拍,私拍却达5次。但对具体收入,火云却秘而不宣。记者根据火云在摄影论坛发布的信息统计,平均一个月他能组织4个模特,保守算来:即便一个模特12次活动,每次获利
1200元,月获利也有57600元以上。即使和模特四六分成,火云也能分得23040元。
核心提示
尽管距发案已两月有余,闫凤娇事件却仍在互联网上持续发酵。截至7月底,闫氏艳照已从第一季曝光到了第十季。包括冰冰、燕子等越来越多的模特牵扯进来,其尺度之大令人瞠目结舌。艳照的不断涌现,似乎佐证了网友的分析:闫凤娇绝非被胁迫,而是在参加人体私拍后,艳照意外流出。北京晨报记者暗访发现,在今天的一线城市,人体群拍私拍愈演愈烈,已经形成包括模特、经纪人、所谓摄影爱好者在内的完整的地下产业链。从某种意义上讲,闫凤娇事件打开了一扇隐秘的门,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块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摄影专家指出,人体私拍属于色情范畴,与艺术无关。而律师则呼吁:参照刑法新设罪名——组织淫秽表演罪,对这种活动进行治理。
记者调查
参加拍摄不用签保密协议
在一家摄影论坛上一则《招募人体模特》的帖子中,要求人体模特应聘者“身高160cm以上,皮肤光滑,相貌端正,能够接受在北京、天津的活动”。按照帖子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通过聊天工具联系上了发帖人。
“不得罪人照片不会被贴”
根据发帖人介绍,这是一个摄影爱好者的团体,经常会在北京和天津安排一些小型的人体艺术摄影活动。“主要以棚拍为主,兼有外拍。活动都是小规模,一般控制在四到五人”,“模特的工资都是日结,按照模特个人条件不同,工资水平也不完全一样”。随后,发帖人询问了年龄身高体重等数据,并且表示:
“最好能提供个人近照,生活照人体照都可以。”
然而当提到保密协议时,对方表现得比较谨慎,表示“照片用途都是摄影爱好者的业余创作”,同时告诉记者:“如果让那些摄友签合同,来拍的人就会很少,甚至都没有人来拍了。”当记者表示“担心照片会在网上被人贴得到处都是”的时候,对方则循循善诱地教导道:“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去得罪人。大家不会那么无聊的。如果你得罪了人,就算签署了合同也没有用。”同时,发帖人也提出了告诫:“你不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他们,他们也骚扰不了你呀。”“我们也不允许模特给任何摄影师联系方式。如果被我们发现你私自联系,咱们也没有合作机会了。”不过,最后为了打消顾虑,对方也承诺:“每场拍摄都会有工作人员在现场跟随。”
“拍一个小时起价300元”
收入方面,发帖人明确表示:“只要身体条件不是太差的,每小时300起价。”“每次拍摄一般会在4个小时左右,偶尔也有6个小时或者8个小时的。”“不过收入和模特自身条件及拍摄尺度有很大关系,300是起价。”对方最后补充道。
对于人体模特私拍的收入,发帖人并没有明确回答,只说:“私拍价格要看拍摄者富裕程度了,比较富有的就可以多要,这个价格和尺度也有关系,我们会提前帮模特谈好价钱。”
谈到拍摄地点,发帖人表示,“一般都是在宾馆房间里,也有棚拍的。”不过对方随后又补充了一句:“我们一般不建议人体模特私拍。”对于各种原因,对方很直接的答复:“想私拍人体模特的摄友都是为了与模特发生关系,并不是为了拍摄。”
律师见解
照片用于传播构成犯罪
对于人体摄影圈的乱象,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崔家楠律师表示,我国在立法层面并无具体细化的规定。她指出,如果私拍限定在两个人之间,没有其他行为,就不成其为组织,不构成犯罪。至于群拍,如果是为了满足性的感观刺激而集体表演,组织者就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不要求“情节严重”,就可成立本罪。另外,虽然人体摄影活动是公民的民事自由权利,但拍摄者、组织者和被拍摄者并非有绝对的自由,拍摄艳照的行为,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行为的法律尺度,就可能涉嫌扰乱社会公序良俗并遭举报,公安机关可以对此视具体性质和情节,依法进行处理。
崔律师指出,如果拍摄艳照用于传播,则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如果未经过被拍者同意就传播,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另外,模特如果只是单纯提供人体摄影服务,其并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在摄影的同时,模特还同时为多人提供性服务,则构成“聚众淫乱罪”,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查处行动
警方责令删除涉黄照片
记者从朝阳警方获悉,7月24日上午11时许,警方接到市民王先生报警称,位于来广营立水桥南黄金苑小区3号楼9层有人组织裸模群拍,有色情活动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