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旺季临近,许多新人都在准备拍摄婚纱照,但平潭一些婚纱影楼借“行规”之名,设下诸多收费项目。近日,平潭工商局对婚纱摄影行业联合限制价格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剑指行业“潜规则”。
据了解,平潭目前共有6家影楼从事婚纱摄影。2008年,6家影楼经营者经过口头协商后,决定成立“平潭婚纱摄影行业商会”,并于当年9月9日,以商会的名义,对部分服务项目进行统一定价收费。
“2008年10月1日起,影楼在新人结婚当天收取红包88元/次,婚纱摄影后期照片入册30元/张、刻盘20元/张,新人自带安瓶、睫毛的则分别收取化妆服务费50元/瓶和15元/对。”一家影楼店长说,此前给化妆师的红包新人可自愿,其他项目为各影楼自行定价,商会限价是为了避免恶性竞争。
此外,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这6家影楼未经社团登记自行成立“平潭婚纱摄影行业商会”,基本垄断了平潭婚纱摄影市场,并通过控制市场价格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平潭县工商局对6家婚纱影楼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在检查中还发现,5家婚纱影楼在企划书或宣传单上使用的格式条款中,标明经营者单方面享有对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并存在排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例如拒不退还定金、不负数据保管责任等,还有多家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影楼使用“公司”字样对外宣传,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也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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