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近日接到一对新人投诉:他们拍摄婚纱照新娘“两披”婚纱,因对补拍的婚纱照质量不满要求影楼赔偿。经工作人员调解,消费者获得了赔偿。
今年7月份,市民吕女士与准丈夫在莱芜市一家婚纱店拍摄了一套价值2000元的婚纱照,两人看过电脑中未经处理的照片后,比较满意。但很快两人接到了影楼工作人员的通知:拍摄的照片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放大,影楼将为其进行补拍,新照片可在10天后领取,7月底就可以拿到。8月中旬就要举行婚礼了,吕女士同意了影楼提出的弥补方案。然而,第二次拍摄婚纱照后,影楼经营者迟迟不能将婚纱照制作完毕,直到结婚前两天,吕女士才拿到了婚纱照,她对照片的质量很不满意,要求影楼退款,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影楼经营者不接受吕女士的要求。吕女士后来求助于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对其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解,影楼退给吕女士1000元钱,并向吕女士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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