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街头偷拍违法吗?》的文章,写的非常好。说的是影友在“扫街”时,也就是在抓人物,特别是美女形象时要注意可能引发的法律纠葛问题。文中小张的问题在影友当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篇文章打消了影友在街头抓拍时可能遇到的法律困惑,如果以后有
影友碰到类似问题,可以从容地与对方进行沟通,而不会再像小张那样陷入难堪的境地。
这篇文章的结尾提到,我国即将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明确了隐私权的概念,文章说在确定了隐私权的定义和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小张就真的构成违法了。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影友还会碰到类似的问题,那么,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呢?
何谓个人隐私?我的理解是:凡是与公共关系无关的个人事务,都属于个人隐私。每个人的隐私范围与他所处的社会关系有关,公众人物与普通人物的隐私范围是不一样的。前者的范围要比后者小得多。这里我们讨论的是范围很大的普通人物的隐私。“扫街”最常见的就是抓拍美女。究竟怎么样的抓拍才是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影友抓拍街头美女是不是侵犯该美女的隐私,一是要看场合。如果在私人场合,保护在私人场合中的个人隐私是非常容易理解的。比如她在家中,你是不能随意抓拍的。但在扫街活动中,影友和美女都是在公众视野下的公共场所,在这种公共环境中,恐怕很难界定出个隐私的范围。如果某人在公共场合举止不符合公德,公众还有监督其改正的义务,拍摄这种举止,甚至通过媒体传播批评,被批评者是不能以侵犯其隐私而提出赔偿诉讼的。当然,媒体刊发时,可以对被批评人物面部进行遮挡处理以做到对事不对人效果更好。
二是要拿出损害其隐私的证据。因为侵犯一定是使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但在公共场合,隐私的范围已经非常小,拍一张肖像照片,这个行为损害的究竟是什么,究竟是什么受到损害了,是不是可以用量化来表述?这也是难以确定的。为什么看一眼美女可以,而拍一张美女照片就不可以了?如果影友上法庭要求美女举证侵害的事实时,恐怕该美女也难以举出。因此,我认为,在公众场合抓拍人物形象,就这个行为本身来说,是牵涉不到侵犯隐私权问题的。当然,美女是担心其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用途,由此产生不良后果。那么,与其后果不可控,还不如先打你几耳光,甚至是强行要求销毁影像,以**患。但这毕竟是一种假设,在没有事实根据前,美女是不可以仅凭假设或者想象而抢先一步采取扼杀行动的。就好比是正当防卫一样,一定是对你的攻击在前而你的防卫在后,不然就是越位。虽然我理解美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但毕竟有个法律程序问题,是不能颠倒行事的。总不能因汽车行驶中可能会撞人而不让其行驶吧。
说了这么多,不是因为我也喜欢“扫街”而竭力为小张寻找种种开脱的理由,而是说既然上升到法律高度来谈“扫街”,那么就要从法律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其实在多数情况下,这个矛盾也是可以沟通解决的,冲突不会那么大。只要小张们自己的态度端正,真诚向对方解释,求得对方的理解和认可也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如果沟通不成,对方坚持要你删除相关影像,那影友也不必紧张,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力争,保护自己正当的民事权益。从抓拍者自身来说,只要对抓拍照片处理得当,避免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的举止,坚守道德底线,那么,街头抓拍是不会牵涉到侵犯隐私权的,同样也不会牵涉到侵犯肖像权。我希望有更多影友来加入这个讨论,说说自己的实践体会,以便让影友们能够享受这种“扫街”的快乐而避免陷入不惜要的法律纠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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