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界又出了一单“丑闻”,获得2010年第23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金奖的作品再陷“抄袭门”。纵向来看,“抄袭”的水平都渐渐倒退了。先前是PS,毕竟要添几只鸽子,弄一队羚羊;现在连这点儿可怜的技术含量都没有了,流行“反转”,把人家的作品左右翻个身,就变成自己的了,前一阵子是《千里寻水》,这一回是《明天的现实》。
有一种声音说,摄影界这么多的造假作品获奖,为之悲哀。我倒不这么看。看起来好像摄影界那里是“重灾区”,其实他们那里才真正践行了什么叫“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别的领域难道是一方净土吗?谁也不敢拍这个胸脯吧。发现问题,在“相当多的”部门遮着盖着不是都成为本能吗?“人不举,我不究”,甚至举了也不究,相反,极尽护短之能事。比方因为唐骏的“学历门”,一份“西太平洋大学”的校友名录不知被何方高人发现,并清清楚楚地开列了出来,姓甚名谁,连性别、工作单位、职务都有。这当中,除了一个叫禹晋永的自告奋勇地跳出来短暂地表演了一番之外,其他的都默不作声。是谁说的了?无声就是默许。然而,这种明目张胆的欺骗行为,可曾见到“校友”涉及的那些单位或部门采取过什么行动?那些属于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局长、处长们,其官职正是因为这个虚假学位博得的也说不定。
当然,摄影作品有其特殊性的一面,易于识别。纵是文盲,两张照片究竟像还是不像,也还分得清楚。除非像冠有一堆头衔诸如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的桑玉柱先生那样,用“合作”来解释剽窃。但是,这不意味着其他领域连剽窃标准都可以成为“罗生门”。比如学术界,汪晖先生的博士论文以及若干著作陷入的“抄袭门”,人家王彬彬一条一条地把“论文”和“原文”进行比对,白纸黑字地摆在那里,为之辩护的人们仍然并非抄袭啦、属于引文不规范啦,争论来争论去,至今没个结果。像他们这个连标准都糊里糊涂的所在,对摄影界造假就没有说三道四的资本。
倘若一定要说摄影界是造假重灾区,则我这个非圈内人士都要为之鸣不平。再打个比方说,如今的腐败分子似乎越反越多,实际上未必,一方面反腐败的确加大了力度,另一方面也说明信息越来越公开,反腐败的渠道越来越多,如周久耕之流,在传统信息来源之下,现在就还仍然抽着他的“九五至尊”、戴着他的“江丹诗顿”、四处做他的报告呢!所谓摄影界成为造假重灾区,给人的其实正是这种假象。他们那里造假可以,但不要拿出来评奖,如果拿出来沽名钓誉,狐狸的尾巴就藏不住、掖不住。而极端地说,在任何其他领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不了了之,无疾而终”都能够成为可能,较起真来,都能拈出先例。
有一点我不大明白,干部考察中比较奏效的“公示制”,为何没有引入摄影界?每每获奖照片甫“露峥嵘”,马上原形毕露,公示一下,摄影界是否可以防患于未然呢?这该是需要他们认真考虑的了。不管怎么说,因为那么多眼睛盯着,使他们不能姑息、不敢姑息,摄影界倒是示范了如何落实监督的一个样板。让我们以羡慕的眼光正视摄影界一扇又一扇的“抄袭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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