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头”一词源于戏剧,摄影人的“行头”就是身穿马甲,再挂满“长枪短炮”。只是装备了“行头”的未必就是真正的摄影家,因为“行头”并不等于作品与人品。
夏天,青海举办了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观众沿街站在护栏外观赏、拍摄。
栏外许多摄影爱好者纷纷用小DC准备拍摄,岂料一群有摄影“行头”的人招摇在大家的前面,也不管是否会阻挡别人,想哪儿拍就哪儿拍。他们旁若无人的行为引起其他观众的抗议甚至责骂。
将“行头”当做成功的筹码而趾高气扬那就错了,更不可因有了“行头”就不顾公德。想当年布列松并未有出众的“行头”,不也照样拍到许多至今还令人称赞的好照片!正如上面的公众赛事,他们既阻挡了别人观看,又产生了安全隐患。曾流传这样的戏语:“远看像个办案的,近看像个讨饭的,噢,原来是个照相的!”不就是冲着摄影“行头”有感而发嘛。如果真想拍好作品,功夫应当在“摄外”而不是下在“行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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