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兰州某报社摄影记者任世琛发现,2010年“人与水”国际摄影大赛获得特等奖、名为“千里寻水”的摄影作品内容与自己所摄的完全一致,但是构图方向却截然相反,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作品被剽窃后修改了。这幅作品是任世琛10年来拍摄的《旱区的孩子》中的一幅。(《扬子晚报》7月19日)
近年来,抄袭剽窃之风涉及文学创作、论文写作、摄影等多个艺术、学术领域,让这些神圣的艺术创作蒙上了污点。比如上海发生数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论文抄袭剽窃事件;80后作家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得主、吉林省文联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桑玉柱涉嫌剽窃冒用他人作品……
众所周知,文坛的抄袭之风由来已久,论文抄袭更是已成常态,而近年来画坛的抄袭,则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电脑已经成为人们使用比较普遍的工作和学习工具,这也为某些居心不良的摄影者提供了造假剽窃的便利。近年来,摄影界造假剽窃事件发生,一些造假剽窃的作品,甚至屡屡荣获大奖,被揭穿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效应”。比如2006年,第二届华赛奖获奖作品《中国农村城市化改革第一爆》是PS拼贴而成的;2008年,首届华赛获奖作品《广场鸽接种禽流感疫苗》中的鸽子是PS上去的。而入选影响2006CCTV年度十大新闻图片的《藏羚羊生命中的十道难关———铁路关》摄影作品,也是被PS过的假照片。
随着这些造假、剽窃作品的曝光,造假、剽窃者也被钉上了耻辱柱,“林一爆、王云彩、刘羚羊、张鸽子”的称号,就是网友送给造假剽窃者的最好的“奖赏”,而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桑玉柱,则被冠以“桑剽剽”的称号,无疑,这对于搞艺术创作的人来说,是一种耻辱!
无疑,摄影界的造假者越来越多了,手段也是越来越高明了,其获取的利益也在不断“升值”。应该说,这些摄影者屡屡PS或剽窃照片,一方面是由于受到了利益的诱惑,另一方面,则是社会的评判标准和人们的道德水准的降低,让底线变成了上线,导致正常的变成了不正常,不正常的反而成为一种荣耀。比如,前不久,石家庄市当街现金奖励不闯红灯者,让人大跌眼镜。虽然说遵纪守法是好公民,不创红灯应该提倡,但是,遵纪守法是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现在,我们却把这种最基本的要求当作了“荣耀”,无疑是将底线当成了上线,降低了社会评判的标准。同样,在艺术、学术创作领域,一些埋头搞创作的人默默无闻,而一些投资取巧者,则往往能名利双收。他们无需付出太多的劳动,只要将别人的劳动果实剪剪贴贴、PS一下,立即就将别人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甚至还因此而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这种只需要动一下歪脑筋就可不劳而获,刺激了一些居心不良者,他们将造假、剽窃当作了创作,甚至当成了自己的“专业”,对于艺术创作者来说,这是可耻的。对于艺术创作来说,则是非常可悲的。
而一些造假剽窃者,不但不以造假、剽窃为耻,甚至还因此“一举成名”。比如那个涉嫌抄袭的80后作家郭敬明,就成为著名的80作家。而一位参加第16届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活动的一位作者,则自曝作品《为什么不回家》中的云彩是合成的。可见,造假抄袭虽然被人不齿,但是,造假、抄袭者自己,却并不以为然,原因就在于,利用这种手段,可以名利双收,即使败露,也无需付出太多的代价或成本。比如,涉嫌抄袭的郭敬明就拒不认错,虽然法院最终判决其必须向原作者道歉,但是,这对于抄袭者来说,代价实在太小太小!而2007年,在中国摄协主办的湖南壶瓶山、夹山、崀山风光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中,主办方一次取消了54件入选作品的资格,涉及的作品稿酬总额高达30余万元。面对造假、剽窃者的“处罚”,仅仅是取消资格,拒发或追回稿酬或奖金,仅此而已。对于造假、剽窃者来说,是毫发未损,这助长了造假、剽窃之风的蔓延和盛行。
造假、剽窃就像没有赌本的赌博,造假、剽窃成功了,自己就狠狠地赢了一把,不成功,则分文未损。这无疑助长了造假、抄袭者的胆量。看来,对于艺术造假、剽窃行为,必须像追究企业造假、惩戒违法盗窃分子那样,动用法律的手段,让造假、剽窃者为此付出代价,才能起到警醒和惩戒的作用,否则,造假、剽窃行为就永远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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