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请按要求为参展作品填写《第20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参展表》,参展表请用电子录入,勿用手写。电子表格及选送作品电子文件(JPG格式,长边大于3000像素)拷入光盘随作品一起寄送。
8.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9.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0.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1.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12.欢迎各级、各类摄影组织集体送稿.
二、作品入选设置
本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20幅(组)左右。
1.纪录类:入选作品80幅(组)
金奖作品2幅(组),银奖作品4幅(组),铜奖作品8幅(组);
2.艺术类:入选作品80幅(组)
金奖作品2幅(组),银奖作品4幅(组),铜奖作品8幅(组);
3.商业类:入选作品30幅
金奖作品1幅,银奖作品2幅,铜奖作品4幅(组);
4.青年组:入选作品30幅(组)
金奖作品1幅(组),银奖作品2幅(组),铜奖作品4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