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家住长春市宽城区的刘先生对记者说,他原本与女友定在近期结婚,因为争吵这婚就没结成。最让他闹心的是,租用婚纱的定金商家就是不给退。
●消费者:不租婚纱了商家凭啥不给退定金
昨日,刘先生说,他和女友相处了一年,两人原本定在最近结婚。2月20日,两人在春华地下商场租了一件婚纱。“当时交了180元钱的租用婚纱的全部费用,对方给开了一张条子,上面写着:租用者如果反悔定金不退的字样。”
刘先生说,几天前两人因为吵架,发生了不愉快,就这样,女友一赌气回到了南方老家,坚决不结婚了。然而当刘先生拿着婚纱的定金条找到商家时,商家就是不退钱。刘先生认为,婚纱一天也没用过,而且他交的180元钱是租用婚纱的全款,如果商家硬是不退可以从其中扣除定金部分,不应该全都扣下。
●消协:“订金”和“定金”不一样要看仔细
对于刘先生遭遇的情况,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钟萍副秘书长说,刘先生在当初交定金的收款凭证上写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所以商家可以不返还消费者定金。“定这个字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消费者在买东西或是交易时一定要留意。”钟副秘书长表示,但是情况不同的是刘先生当初交的是租婚纱的全额费用,按《合同法》来说,定金是全额费用的20%,对方可以扣除20%的定金款,绝对不能全部扣除,如果对方仍坚持这样的话,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