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长得漂亮,不时有商家用她的照片打广告,也不征求他们家人的意见,这事让住在湖南长沙河西的程先生很郁闷。两年前,因一家影楼私自将女儿照片挂在橱窗做模特招牌,程先生气愤地将影楼告上了法庭。今年4月,程先生又发现女儿的照片出现在长沙市一家医院的巨幅户外广告牌上。
女儿的肖像权被侵犯
程先生的女儿新新今年9岁,长相很讨人喜爱。前几天,程先生路过长沙开福区某医院时,发现大门巨幅广告上一个女孩的照片十分熟悉,经仔细辨认后,程先生确认是女儿新新。
"根本没人来征得我们同意。"程先生很气愤地说,这样的情况他也不是第一次碰到了,2007年,程先生曾经把长沙一家影楼告上了法庭,那家影楼私自将新新的照片挂在橱窗里做招牌,事实上,新新根本就没在这家影楼拍过照。
程先生认为,户外广告侵犯了女儿的肖像权,他打算索赔8000元。
制作商表示愿意和解
今日上午11时,记者在这家医院门口看到,广告牌已经换下了。但此前程先生拍下的证据照片显示,该医院早教中心的招商广告牌上突出了一个小女孩的头部,小女孩头发微卷、带着条纹发圈、露出几颗小门牙,与新新一张艺术照的形象几乎一模一样。
该医院负责人蔡戈燕告诉记者,广告牌是今年4月委托广告公司制作的,医院并未向制作商提供任何图片素材,对其从何途径取得该照片也无从核实,但医院会配合程先生调查此事。
根据医院提供的信息,记者联系到了广告制作商黄先生。对程先生提出的索赔要求,黄先生表示他将通过法律程序达成和解。同时,他表示会进一步调查,向上传照片者追究责任。
可能是影楼泄露照片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而利用其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装饰橱窗等,就应当认定是侵犯***的行为。公民不仅可以要求商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以请求侵权损害赔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员分析,用来做户外广告的照片必须是原始数据,通过拷贝照片、宣传画册再扩大是达不到清晰效果的,因此,照片很可能是影楼泄露出去的。他建议,程先生可分别向影楼和广告制作商追究责任。拍照前最好和影楼签订相关协议,以防止被公开甚至被恶意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