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代金券看上去就像百元人民币,这是对人民币的不尊重。”长春市民李先生说,长春市人民广场附近一家影楼为招揽顾客发放一种代金券,与面值百元的新版人民币很像。
“当时还以为塞给我的是钱呢!”李先生说。代金券的材质是铜版纸,颜色和图案与百元人民币几乎一样,只是尺寸稍小些,印有人民币编号的位置被换成影楼电话号码,“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变成影楼名称,人民大会堂图像变成影楼的门面。
昨日中午,记者以拍摄照片为由走进这家影楼。一位经理介绍,该影楼在长春市开业一年多,总部设在四平市。影楼在五一节期间搞活动,特意印制了这批代金券,这几天每天都能发出上百张,现在在长春地区已发放完毕。几个营业员称,代金券看上去挺新颖的,没觉得不合适。
银行说法
仿照人民币图样是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员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包括,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因此,代金券仿照人民币图样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