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店为了宣传,竟然将自己和丈夫的婚纱摄影摆在店堂里供人随意翻阅。这两天合肥市民陈女士为这件事情气愤不已,她认为摄影店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在和婚纱店协商不成后,陈女士打算将此事诉诸法律。
陈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陈女士和丈夫花了4999元在位于合肥市胜利广场的“X摄影”拍摄了一套婚纱照,当时两人去拿照片的时候,婚纱店的工作人员就和他们提起,因为他们的婚纱照效果非常不错,可不可以摆在店堂里作宣传?她和丈夫当场拒绝。
但是这家摄影店还是偷偷地将陈女士和丈夫的两本摄影集摆在店里作宣传之用。得知这一情况后,陈女士非常生气,赶紧跑到摄影店和负责人交涉,并用手机拍下了视频作为交涉的证据。
摄影店很快将陈女士的摄影集收了起来,在初交涉时还允诺给她一定的补偿,但是陈女士要求婚纱店退还摄影集,同时退还自己拍摄婚纱照的钱款,摄影店没有答应。
记者联系了“X摄影”的负责人朱先生,提及此事,他显得非常生气,“给她500元做补偿她不愿意要,那就随便她怎样,只要拿出证据,想告就告!”
见协商不成,陈女士打算将此事诉诸法律。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陈亚东律师告诉记者,未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用作经营目的,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当事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陈亚东律师提醒,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消费者在和摄影店签订单时,应该加上一条对当事人照片保密、禁止商业利用等相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