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对聋哑夫妇在影楼拍摄婚纱照后,发现照片的背景、道具等与样品明显不符,而影楼却称对方在拍摄时对背景没有疑问,要求支付相关费用。4月15日,经招远市消协出面,影楼同意为其重新拍摄。
3月20日,聋哑人李某夫妇来到招远市某影楼拍摄婚纱照。影楼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拿出样照让李某夫妇挑选。李某夫妇在支付了300元定金后,按照他们最终选定的样照拍摄了一套照片。然而,当他们在约定日期拿到自己的照片时,却发现自己的婚纱照与样品的效果相差甚远,且背景、道具与样品照明显不符。影楼工作人员认为,李某夫妇在拍摄时对背景不完全相符并没有提出异议,照片效果略有不同是光线原因造成的,照片质量正常,符合双方约定。李某夫妇却坚持认为,工作人员当初承诺的是跟样照完全一样,因此拒绝支付剩余的1000元。双方发生争执,李某夫妇于4月15日投诉到招远市消费者协会。
招远市消协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由于与李某夫妇沟通困难,消协工作人员当即请来一位聋哑教师,了解到事情的原委。然而,在消协调解时,影楼负责人却以拍摄时李某夫妇没有对背景提出异议且照片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赔偿。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地给影楼负责人讲解,最后影楼负责人同意向李某夫妇道歉并重新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