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烟台刘女士带孩子到世回尧附近一家“时尚**摄影馆”拍了一组照片,隔几天来取照片,却发现摄影馆人去楼空,遍寻不着。昨天上午,刘女士致电本报,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
据刘女士讲,照片是2008年11月底拍的,总共花了468元。她感觉拍得不错,又加洗了20张,工作人员口头答应免费赠送20张光盘。12月5日上午,刘女士来取加洗的照片和光盘,工作人员却说:“照片和光盘昨天不是给你了吗?”刘女士愕然。讲明情况后,工作人员让刘女士下午再来取。当天下午,刘女士如约而至,工作人员直言相告:摄影馆马上要搬迁,刘女士的照片、光盘可能是给弄丢了。刘女士要求工作人员给个说法,对方答复说:“你过两天再来,我们给你找一找。”几天后,刘女士再次登门,却发现摄影馆早已人去楼空,门上贴着告示:“本店已迁往莱山”,但具体地址却只字未提,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刘女士说,她数次拨打该摄影馆原来的座机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在网上查询到该摄影馆留下的两个手机号码,但拨打过去发现,这两个号码均已停机。随后,记者通过市工商部门查询,得知名称中带有“时尚”二字的摄影馆有好几家,但都不在莱山区,刘女士所说的那家摄影馆查询不到。虽然自己遭受的经济损失并不大,但影楼的做法却让刘女士感到很生气。
对于刘女士的遭遇,市消协技术投诉部主任马红军表示,市民在影楼消费时,不要轻信对方的口头承诺,一定要留下书面证据,以便维权,同时也希望经营者诚实守信,勇于承担对消费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