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董某去取婚纱照时,摄影店却告诉她“照片不小心丢失了”。前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决影楼返还原告拍照费1100元、并赔付精神损失费500元。
今年4月5日,家住郑州市金水区的董某到xxx婚纱写真馆预约照相。4月13日,从小就喜爱樱花、牡丹花的董某,在郑大校园内拍摄了樱花、牡丹花为背景的婚纱照。但当董某索要照片时,影楼却称照片丢失。5月27日,董某将影楼诉至法院,董某认为,被告将其婚纱照丢失,造成自己婚期推迟,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要求影楼返还已交的11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
郑州市民董某去取婚纱照时,摄影店却告诉她“照片不小心丢失了”。前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决影楼返还原告拍照费1100元、并赔付精神损失费500元。
今年4月5日,家住郑州市金水区的董某到xxx婚纱写真馆预约照相。4月13日,从小就喜爱樱花、牡丹花的董某,在郑大校园内拍摄了樱花、牡丹花为背景的婚纱照。但当董某索要照片时,影楼却称照片丢失。5月27日,董某将影楼诉至法院,董某认为,被告将其婚纱照丢失,造成自己婚期推迟,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要求影楼返还已交的11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