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平煤高级中学的张老师在下班途中路过一家影楼,无意中发现自己班上两名女生的个人写真照被摆在影楼的橱窗里,影楼这样做是否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
12月15日,张老师在一家影楼处发现自己班上两名女生的个人写真照被摆在影楼的橱窗里,由于两名女生都还未成年,张老师看到她们拍了这么暴露的相片还被展示出来,当时就想到了“肖像权”一事。第二天到了班级,张老师找到这两名女生,问两人是否知道自己的照片被摆了出来,两人表示,取照片时看到了,但并没有感到不妥。随后,张老师给两名女生的家长打了电话,家长却对此事毫不知情,经过沟通,学生家长也认为影楼的做法已经侵犯了两名女生的肖像权,于是张老师就陪同学生家长一起到影楼讨个说法。影楼工作人员说,他们是在得到两名女孩允许的情况下才将相片摆出来的,并不构成侵权。为此,记者咨询了郭律师,郭律师说,影楼的做法属于变相广告,这不仅要得到“代言人”的同意,还要签订合同,并付给对方一定的酬金,否则就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学生家长表示,影楼必须把相片撤下来,并给两个女孩一定的补偿,否则他们将追究影楼的法律责任,目前,双方就此事进行协调。同时,郭律师也提醒市民,肖像权是每个公民都具有的基本权利,照片虽小,却不能轻易让别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