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北京摄影器材城网( www.bjphoto.com.cn )
●作品分类
婚纱人像类:包括影室婚纱照和外景婚纱照。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艺术人像类:包括艺术写真、时装人像、广告人像、环境人像、全家福、艺术人体。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儿童写真类:包括商业类影室儿童照和商业类外景儿童照。本类别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纪实人像类:除上述三类商业类人像摄影作品之外的记录人像、民俗人像、婚礼人像、儿童人像等。本类别拒绝数码创意的作品。
●奖项设置
年度大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佳能EOS 5D数码相机一台,佳能EF24-105/f4L IS USM镜头一支。
分类大奖4名:颁发证书,各奖励佳能EOS
40D数码相机一台,婚纱人像类大奖1名;儿童写真类大奖1名;艺术人像类大奖1名;纪实人像类大奖1名。
佳能人像新锐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佳能EF85mm/f1.2L Ⅱ
USM镜头一支。该奖专门面向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定。
佳作奖194名:颁发证书,各赠送佳能精美纪念品一件。
优秀组织奖10个:面向团体参赛者设立,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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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08年11月10日(以作品收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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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人像摄影杂志社“佳能人像比赛”办公室收(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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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8608022 66011357 雨宬 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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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网站:
www.rxs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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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方网站:
www.bjphoto.com.cn
www.heiguang.com
首届“佳能杯”人像摄影比赛参赛细则
1、中外摄影家、专业摄影师,摄影院校、艺术院校系师生,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欢迎各相关摄影机构以团体名义参赛,比赛专设“优秀组织奖”10个,根据团体机构参赛人数和投稿数量选出,请在来稿中注明团体机构名称和“团体参赛”字样。
3、参赛作品体裁与风格不限,但必须以人像(包括人体)为创作题材。
4、本次比赛只接收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照片须输出长边10英寸到12英寸投稿,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装裱。
5、请参赛者使用相机的最大文件量和最高画质格式拍摄,并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随输出作品一起投稿,以便制作展览照片、出版画册等之用。
6、凡已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影赛或影展中获得金奖、大奖或一等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7、比赛分为婚纱人像类、儿童写真类、艺术人像类、纪实人像类四个大类。纪实人像类不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只能对原始影像做色阶、亮度、对比度、饱和度、锐度的适度调整;其他三类均接受数码创意的作品。
8、“佳能人像新锐奖”专门面向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使用佳能数码摄影器材的参赛者设定。
9、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组照必须牢固粘连,成组投稿。
10、每幅(组)作品背后需牢固粘贴《作品登记表》,并用中文详细填写各项内容。如因填写内容不详影响作品入选,责任由作者自负。
11、本次摄影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行备份原始影像数据。
12、比赛揭晓之前,部分参赛作品将在本次比赛主办方及协办网站进行展示,不支付稿酬。
13、如有需要,年度大奖、各分类大奖和佳能人像新锐奖的获奖者有义务按举办方(包括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下同)的通知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颁奖仪式,确有困难的可凭书面委托书指定委托人代为***,委托书需注明双方****号码。
14、举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展览和出版等方面使用获奖作品,不支付稿酬。
15、举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6、所有与奖品有关的个人所得税请获奖者自行缴付。
17、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其参赛资格。
18、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9、举办方保留本次摄影比赛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