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一名两岁小女孩在影楼拍摄儿童写真时,由于无人照看不慎摔倒,造成右臂骨折。昨天,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调解,影楼赔偿了小女孩1000元。
去年9月的一天,焦作市民许女士和丈夫兴冲冲地带着女儿妞妞(化名)来到市内的一家影楼,准备为当天过两岁生日的女儿拍一套儿童写真。
拍照时,看着妞妞换了一套又一套漂亮的衣服,在闪光灯下摆出一个又一个可爱的造型,一旁的许女士和丈夫笑得合不拢嘴。就在大家都沉浸在快乐中时,意外突然发生了,妞妞在拍一张站立姿势的照片时,由于无人照看被绊倒,重重地摔在地上。
许女士和丈夫急忙抱着哇哇大哭的女儿赶到医院,检查结果令他们非常心疼:妞妞的右臂骨折了。为了疗伤,许女士前后共花费了800多元。
许女士认为,妞妞被摔伤是影楼的场地设计不合理和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的,遂多次找影楼负责人赵某协商赔偿问题。不料,影楼觉得己方的责任不大,不同意支付全部的医疗费。多次协商无果,许女士一怒之下将影楼告上法庭,要求影楼赔偿女儿各项损失共6000余元。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审理后,首先进行了调解,在主审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许女士认识到了自己也存在着对孩子照看不周的失误,对孩子受伤同样负有责任,影楼老板赵某也坦承此事和影楼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有关系,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签了调解协议:影楼当庭支付许女士赔偿款1000元,并承诺免费为妞妞制作7寸相册1本及16寸带框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