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4月份就要结婚的小王焦急地找到记者称,她和未婚夫在“xxx”婚纱影楼遇到了麻烦,如不再交1180元的“后期制作费”,婚纱照一张也不能给她。
拍完婚纱照后,3月27日选择入册照片和放大照片时,店员突然提出,小王套系中的40寸放大照片,要额外交纳电脑背景制作费,收费标准是每寸20元,40寸共800元。如不加钱,大照片就只能是白背景的。
这时店员又向小王推荐,如果选择1180元的“后期包套”比较划算,不但包括了40寸照片的背景制作,还赠送更多入册照片,外加一本“音乐书”。
小王交完200元定金后,回到家越想越不对,两天后,她通知“xxx”婚纱影楼的店员,这些1180元的制作她不想要了,并称影楼收背景制作费不合理。
可是影楼称,小王交完定金已超过24小时,他们已将“音乐书”制作出来了,如果不交1180元“后期包套”钱,就要交2080元“音乐书”钱。如果不交钱,照片就一张也不能给小王。
随后,记者来到“xxx”影楼中街店,价目表上的确没有后期制作加钱字样及收费标准。找到该店曾接待过小王的几位店员,她们说:“后期制作是另收费的,也有价格表,但当初她也没问过这个问题啊。”
一位姓姜的主管称,如果消费者交了定金后,24小时内不取消,他们就制作“音乐书”。小王既然交了定金,而且他们已为其制作出单价2080元的“音乐书”,她就应该承担责任。
专家说法
本期嘉宾:孟繁柱(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每个女人心中都期待着穿上婚纱,定格自己的倩影,基于此,婚纱影楼的生意一直很红火。虽然明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但是面对诱人的广告和似乎没有问题的条款,很多准备结婚的男女往往一头就“钻”进了婚纱影楼的陷阱。
问题一:影楼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孟繁柱:影楼的做法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对于婚纱摄影中出现的种种收费“陷阱”,孟繁柱律师认为:影楼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影楼事先未明确告知摄影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服务标准和相应收费情况,让消费者误以为婚纱摄影是一次性付费。这样的服务合同属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消费者可单方面撤销合同。此外,影楼拍摄照片不给底片的做法不符合商业摄影的行业惯例和一般交易习惯,有违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孟繁柱律师说,店员当初向消费者介绍时所用的照片是否有电脑背景很关键,如果是彩色背景,后期却要制作费,消费者有权拒绝交制作费。在第二个后期制作合同中,小王如果中途决定不履行合同,影楼可把200元定金作为违约惩罚不返给小王。但是,小王有权索要当初店方为其拍摄的照片。
问题二:如何避开影楼的“陷阱”?
孟繁柱:签订详细合同是关键
孟繁柱律师提醒消费者,拍婚纱照前,一定要与影楼签订一份详细的婚纱照协议,以备日后维权之用。如果影楼与消费者签订简单的拍摄合同,却未对细节作出详尽约定,发生纠纷或追加各种服务时便规避了合同约定。影楼的广告肯定带有一定水分,但是又不能说它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因为它还是兑现了广告中的承诺,只不过是在字眼上取了巧。“所以只能说是商家钻了法规的空子。”孟繁柱律师解释说,如果影楼没有“强制性捆绑”服务,就不能证明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因为消费者还是有自主选择权的”,只不过影楼利用消费者的特殊心理变相推销而已。
由于婚纱摄影并非单纯的“一次消费”,在约定服务套餐之后还有许多加价的环节,比如化妆时要用到的假睫毛、定妆水,挑选服装时可能面临的服装升级,挑选照片时要求购买底片、加买相册等,这都是消费者在拍婚纱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因此消费者在影楼预约时,应对影楼的整个拍摄过程及后期制作所可能产生的费用做详细了解,并进行约定。此外签约时要慎交定金,不可多交。按照法律规定,定金最多也不能超过总价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