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又急又气,找到影楼经理,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但该影楼只同意按照冲印单据上载明的影楼“家规”,赔偿胶卷10只了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向龙口市消协投诉。消协调查后认为,消费者投诉属实,影楼应负全部责任,同时建议消费者合理索赔,以利于争议解决。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影楼赔偿张某损失1600元,并在一年内为张某免费冲印10只胶卷。消协人士在此提醒经营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商家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单方面免除自己义务的行为显失公平,其实质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应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