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女士的孩子满100天时,去南湖一家儿童摄影店拍了纪念相片。不料,店家冲洗出相片后,电脑却被盗了,相片资料全部丢失,无法提供原拍相片的光盘,双方因此闹上了法庭。几天前,法院判决店家赔偿万女士100元,但万女士不服,表示将上诉。
“我们也没办法,电脑5月8日被盗了,资料都没了。”“xxx”儿童摄影店负责人许某告诉记者,相片已经冲洗出来,现在要做成光盘就只能扫描相片。许某表示愿意重新帮孩子拍相片,或者送其他服务,以弥补损失。
万女士认为,重新拍照也无法弥补损失。万女士要求对方按照行规,按1:8进行赔偿,即赔偿3184元。但摄影店认为数额太高,双方争执不下,上了法庭。几天前,法院判决书下来,判店家赔偿万女士100元。
记者随后请教了省摄影协会李会长,对方表示,以往行业内规定,如果摄影店将顾客的胶卷弄丢,理应按照丢失胶卷的8倍进行赔偿,但现在多是冲洗数码相片,对此还没有明文规定。对于赔偿数额,双方只能协商解决。
“100元的赔偿还不够我讨说法的打车费呢。”万女士说,“我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