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尹女士日前到市消协投诉称,其女儿满月照与一周岁的纪念照片被某影楼弄丢了,要求赔偿协商不成,请工商部门帮助解决。
经工作人员调查, 2005年6月20日,尹女士携带出生30天的女儿到城区某影楼为女儿拍价格880元的套系照片,其套系服务规定:拍 照时间不限制,可在不同时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尹女士投诉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因影楼保管不善而导致数码照片丢失,责任在于该影楼。最后,经工作人员几经调解,双方终于自愿达成了协议:由影楼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尹女士2500元,补拍相同套系的照片,双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