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好好的双眼,在婚纱影楼化了新娘妆后,竟然变得一大一小。这样的照片怎么给亲友看?”日前,威海市环翠区的朴先生拿着一叠新婚照片来到市工商局投诉。
据朴先生介绍,他是3月份结的婚,当时妻子在统一路一家婚纱影楼化了新娘妆,花了300元钱。那天由于时间紧迫,没有仔细查看效果就离开了。新婚当天,他们拍了很多照片留念。没想到照片洗出来后,朴先生发现相片上妻子的双眼明显不一样大,而现实中妻子的双眼根本看不出差别,看来是新娘妆有问题。朴先生要求影楼退还300元化妆费,并赔偿400元照片费用和精神损失费。但影楼说当天朴先生的妻子比预约时间晚到了半个小时,而且着急离开,在她的催促下,化妆师才会出现失误,因此只承担一半的责任。
威海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认为,化妆的作用就是遮盖人的缺点,不管是夸大了缺点还是制造出原本没有的缺点,影楼都理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