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一个月前和未婚妻在一家影楼拍婚纱照,上周四取照片时发现照片左下角标有该婚纱影楼的标识,王先生认为此做法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他希望影楼能将照片上的标识去除,却遭到了影楼的拒绝。
7月22日,记者采访了该婚纱影楼的策划人,策划人表示,影楼标注标识的目的是售后服务的一种凭证。当时顾客在看婚纱照样片时,没有提出照片上影楼标识的问题,如果之前提出来,影楼会按照顾客的要求处理照片。
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李雪冰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消费时,有权提出自己的消费期望。婚纱影楼为消费者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应满足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