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拍了一组婚纱照,选了其中一部分做影集,之后顾客想将没有选中的照片底片拿回去,但影楼却要顾客另行付费后才可以拿走。
王女士准备年底结婚,11月底,她和男朋友到市区一家影楼拍婚纱照,双方约定共拍摄50张毛片,再从中精选30张做影集。拍好后,王女士和男朋友到该影楼反复选择,选了30张做影集的照片,但对余下的照片两人觉得放弃很可惜,便询问店方能否将底片带回,但店家却声称要收取5元一张的成本费,王女士考虑到照片比较珍贵就支付了100元底片费用。
可是过后,王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合理,已经付过照相费了,为什么底片还要钱?于是又找到那家影楼,要求退回收取的底片费用,影楼方坚持不予退回。王女士于是投诉到中华市场工商所。工商人员与该影楼进行了联系,对方承认了上述收费行为有些不合理。最后经调解,影楼将所收取的底片费用退还给了王女士。